刑事案件中“取保候审”的五个误区
误解一:取保候审后就代表结案了,不会被判刑。
取保候审不代表结案,也并不意味着不会被判刑。
(相关资料图)
取保候审是刑事案件中的一种强制措施,被取保的人可以暂时在外面活动,不必在看守所丧失自由,最近跟很多地区受疫情管控误解二:取保候审只能申请一次。
通常来说,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。
公安机关没有同意取保候审,还可以向检察院提交律师法律意见或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。结合刑案经验,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同意,那么在检察院阶段申请通过的几率就会相对较低。
如果案件有新的情况(如同案犯到案、取得被害人谅解)或者新的证据出现,也可以再次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。出现有利的新情况后再次申请取保候审,成功的几率会大大提高。
影响也有一定关系。由于疫情原因,在某些地区,可以【指定监视居住】,后续若被判刑,刑期可以折半抵扣。
取保通常意味着案件情况不算特别严重 ,要么情节轻微可以轻判,要么就是签了认罪认罚,也有可能不够罪,后续不予起诉。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案子就终结了,取保候审可以一般性的理解为“等候审判”。
误解三:取保候审可以随便申请。
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都有权申请取保候审。
但是,嫌疑人被拘留后,一方面,只有委托律师才能与之会见,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后与警方进行进一步沟通,以便找到案件突破口,才能更好申请取保;另一方面,律师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情况写出更合理有效的取保申请书,律师可以重点针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那几项来写,比如犯罪情节较轻、社会危险性较小、身体原因不适合羁押、家庭成员亟待照顾等方面。
误解四:取保候审期间,
办案机关传唤去问话是要抓人。
通常情况下,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是不会被突然抓起来的,除非有新的犯罪或者案件出现新的情况。办案机关传唤被取保候审的人大部分是为了了解案情、给犯罪嫌疑人做笔录或送达鉴定通知书等。
如果逃避传唤,公安机关可以直接撤销取保候审而将犯罪嫌疑人羁押。取保候审期间,应当保证随传随到,办案机关电话传唤时,应当按时报到。
误解五:取保候审等于缓刑。
这是很多人的一个认知误区,答案是大写的【不是】。
取保候审只是一种阶段性的强制措施,并不代表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,因为警方还在继续侦查,后续也许会补充证据。如果经过开庭审理后,法院认为嫌疑人有明显主观恶意和较重社会危害性,那么还是要根据判决书的内容执行相应的实刑。
所以,即使被取保候审,也完全有可能被判处实刑。我们说,取保和缓刑是没有直接联系的,关于如何判刑,还是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复杂程度、所犯罪行的严重程度。取保候审并不是免刑金牌,取保候审之后被判处实刑的大有人在。
综上所述,能够办理取保候审的案件,基本都是案件不是特别复杂、情节较为轻微、可能会从轻处理的案件,也就是法定刑罚3年以下的案件。
所以,能够办理取保候审是很好的信号,再综合判断当事人的各项因素,包括认罪态度、前科情况、退赔情况、被害人是否谅解、是否有同案犯在逃、是不是本地人、有没有正当工作、案件的社会影响等等。这是司法机关自由裁量的空间,也是辩护律师争取的空间。
律师建议:家属被拘留后,宜尽早咨询律师,对案件做一个综合预判:有没有无罪辩护的空间、有没有量刑建议的协商空间。如果案件存在证据或程序上的硬伤,可以委托律师介入,提高判处缓刑甚至撤案的几率。